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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泽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协管员(男)23名,文职(女)2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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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10-14 22:00:3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光泽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



为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,光泽县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共光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增设圣农中队内设机构的批复》文件精神,经研究同意,采取“笔试+面试”的形式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(男)23名,文职(女)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1、本县户籍或在本县的常住人口,年龄要求在18—40周岁之间(在1982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)。
2、大专以上学历,退伍军人高中以上。
3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(无违法犯罪行为),品行端正,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,身体健康,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4、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;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存在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的;在平安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得报考。
二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2023年10月23日—2023年10月27日(正常上班时间:上午:8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),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。
2、报名地点:光泽县城市管理局4楼办公室(武林路248号,消防大队隔壁)联系人:江主任,电话:13959221744。
3、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、退伍证(退伍军人)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。
4、报考人员填写《招聘报名表》,并张贴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。
三、录取
笔试、面试规则时间另行通知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,并经公示后,无异议的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,予以取消录用。
四、待遇
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,工资待遇与本单位其他劳务派遣人员相同。
未尽事宜可咨询光泽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:0599-8379058。


光泽县城市管理局
2023年10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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