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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光泽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规定》,结合现有房源,我局拟将位于金岭园区廉租房计16套进行配租,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,每套面积50平方米。请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居民于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内,到户籍所在社区提交书面申请,我局根据申请书提交情况启动联动部门审核程序,最终确定配租情况。
1. 具有光泽城区11个社区的城镇户籍,并常居住满5年;
2.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41元,且家庭总资产不超过8万元;
3.无房或家庭人均拥有的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。
此次我局收取社区汇总材料截至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。
特此公告
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 10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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